某机械公司与某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信息
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展示具体法院名称及案号)
案情简介
原告某机械公司与被告某工程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委托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贾如梦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主张,双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及四份补充协议,总金额578万余元。原告按约履行全部义务后,被告仅支付356.7万元,尚欠221万余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按LPR的1.5倍分段计算)。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
办案经过
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合同、补充协议、送货单、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据,清晰计算出三笔逾期款项的本金、起算时间及利息。在诉讼中,贾如梦律师积极与被告方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原告的债权,又为被告争取了分期付款的宽限期。
案件结果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24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XXX元,于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剩余50万元;如逾期未付,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货款,并要求支付利息(以XXX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3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的利息95691元,之后以实际未还本金按LPR的1.5倍计算),同时承担诉讼费12255元、保全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自愿承担。
律师价值
本案是一起大额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涉案金额超221万元。贾如梦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通过详尽的证据梳理和精确的逾期付款损失计算,为当事人锁定了全部债权。在调解中,贾如梦律师既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额本金分期还款的保障,又保留了逾期加罚利息及一次性强制执行的权利,实现了“以调解促履行、以保全防风险”的双重目标。本案充分体现了贾如梦律师在商事合同纠纷中善于运用调解手段、设计多层次违约责任条款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