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X与邢X不当得利纠纷案
审理法院信息
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不展示具体法院名称及案号)
案情简介
原告崔X与被告邢X因不当得利纠纷诉至法院,被告邢X委托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贾如梦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崔X主张,其作为保险销售经理,将本应属于自己的业务提成41200元以照顾名义挂在被告名下,被告收到提成后离职,仅返还部分,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32110.54元及利息。贾如梦律师代理被告应诉。
办案经过
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与原告方进行沟通协商。在调解过程中,贾如梦律师为被告争取到较低的还款金额及合理履行期限,成功将诉争金额从3.2万余元降至1.6万余元,并达成附条件减免的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22年9月12日前给付原告16220元;如逾期未付,原告有权按2万元申请强制执行,并自逾期之日起按LPR四倍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6元,由原告自愿负担。调解书经双方签收生效。
律师价值
本案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贾如梦律师作为被告邢X的代理人,通过有效调解,将原告主张的3.2万余元诉求大幅降低至1.6万余元,为当事人减少了一半的赔偿金额。同时,调解方案还给予了被告履行宽限期,并约定逾期后的罚则,平衡了双方利益。本案体现了贾如梦律师在调解中善于把握案件事实、为当事人争取最优和解条件的专业谈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