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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被扣年终奖+拖欠工资,南通顾浩律师精准代理劳动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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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追回被扣年终奖+拖欠工资,南通顾浩律师精准代理劳动争议案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申请人为ZX,委托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顾浩律师作为代理人,被申请人为南通A公司。ZX于20XX年X月入职被申请人处,后被委派至关联公司B公司担任车间主任。20XX年X月,ZX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被申请人以设备漏电导致工人死亡为由,对其处以罚款XXX元,同时拖欠20XX年X月工资XXX元。ZX向启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返还罚款、支付拖欠工资。案号为启劳人仲案字(20XX)第XXX号,经仲裁委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仲裁裁决。

  二、律师辩护经过

  顾浩律师接受ZX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开展代理工作:

  劳动关系认定与证据梳理:针对被申请人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仅为代缴社保、代发工资”的抗辩,律师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劳动合同截图、工资支付记录、个税申报记录、社保缴纳明细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ZX受被申请人雇佣、委派至关联公司工作,社保缴纳、工资支付均由被申请人承担,推动仲裁委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克扣工资与拖欠工资争议抗辩:针对被申请人依据关联公司奖惩制度扣减年终奖的行为,律师主张该扣减缺乏规章制度依据,且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推动仲裁委认定扣减行为无效;针对拖欠的20XX年X月工资,律师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出勤天数,主张足额支付,同时指出被申请人未对工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应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论证:律师结合《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论证被申请人扣减年终奖的行为缺乏制度依据,且超出规章制度约定的赔偿金额范围;同时明确被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工资支付的举证责任,推动仲裁委采纳ZX的工资标准主张。

  三、判决结果

  启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裁决:

  被申请人南通A公司自本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ZX返还扣减的年终奖XXXX元;

  被申请人南通A公司自本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ZX支付工资XXX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律师价值

  顾浩律师在本案中,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与法律适用,为ZX实现了合法权益的全面保障:

  击破劳动关系否认抗辩,锁定用工主体责任:面对被申请人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律师通过聊天记录、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多维度证据,推动仲裁委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为后续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的主张奠定了基础,避免ZX陷入“用工主体不明、维权无门”的困境。

  推翻违规扣减年终奖行为,全额返还被扣款项:针对被申请人依据关联公司制度扣减年终奖的行为,律师从规章制度依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出发,论证扣减行为无效,推动仲裁委支持返还被扣减的年终奖XXX元,直接挽回了ZX的经济损失。

  足额支持拖欠工资主张,保障劳动报酬权益:针对被申请人拖欠的20XX年X月工资,律师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出勤天数,主张足额支付,同时指出被申请人未履行举证责任,推动仲裁委全额支持工资XXX元,确保ZX的劳动报酬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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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基本信息 顾浩律师,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执业于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2022年正式执业,深耕江苏南通及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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