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张X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彭程飞律师 在线
河南九多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针对张某提出的多项再审理由(优惠政策、合同效力、事实服务、发票问题),律师逐一进行针对性驳斥,最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物业公司的答辩意见,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张X与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

案情简介
再审申请人张X因与被申请人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张X主张:其应享受在职职工物业费半价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单方撤销;2024年4月22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不能作为收费依据;二审法院以“事实服务”作为收费依据,混淆了合同效力与履约事实的法律界限;物业公司未依法开具发票侵犯其合法权益。

审批结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半价优惠政策有明确期限限制(2021年9月1日至9月15日),张X提交的缴费凭证不能证明政策持续有效;张X未提供证据证明2024年4月22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且物业公司仍实际提供服务,张X作为业主应履行缴费义务;开具发票问题未在一审提出,不属于再审审查范围。裁定驳回张X的再审申请。


  • 1970-01-01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申请人
  • 驳回原告再审申请。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彭程飞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彭程飞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99
彭程飞律师
14113202****1141 执业认证
  • 河南九多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璟都国际A座12楼
彭程飞律师,现执业于河南九多律师事务所,深耕法律服务一线,专注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等核心领域,同时擅...
  • 136 3967 5827
  • 1363967582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