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被告人受他人引诱,从边境出境前往老挝,加入跨境“杀猪盘”诈骗团伙,主要担任底层组员,假扮女性身份与境外男性聊天,诱导投资虚假平台。参与时间两个多月,诈骗数额难以查清。
根据司法解释,出境参与诈骗满30日即构成“其他严重情节”,依法以诈骗罪定罪。
被告人系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构成自首;在团伙中地位最低、作用最小,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已预缴全部罚金。
丁云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自首、从犯、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针对境外人员、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展开系统辩护。
案件总结
法院完全采纳丁云龙律师全部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预缴罚金、初犯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且罚金已全部预缴,实现轻刑、快结、稳妥落地。
律师价值
1. 自首情节关键胜诉,获取最大法定从轻幅度
丁云龙律师固定电话传唤到案、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证据,向法院严谨论证自首成立,使当事人获得刑法范围内最大幅度从轻处罚。
2. 从犯地位彻底界定,量刑直接降档
律师清晰区分老板、组织者、管理者、组员,明确被告人仅为底层执行人员,无组织、无管理、无分成、无诱骗他人参与,依法认定从犯并减轻处罚。
3. 认罪认罚+预缴罚金,悔罪表现拉满,轻判板上钉钉
律师指导家属足额预缴罚金,以最实际行动体现悔罪,使法院确信被告人无再犯危险,直接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实现最稳结果。
4. 精准适用跨境诈骗司法解释,实现重罪轻判
针对“出境30日以上即构罪”的严格规定,律师重点从从犯、自首、未直接获利、未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悔罪彻底切入,突破严厉框架,实现轻判。
5. 庭审高效、说理清晰,辩护观点100%采纳
律师庭审重点突出、逻辑严密、法条精准,使法院快速采信全部辩护观点,最终判决与律师辩护意见高度一致,实现完美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