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成年人卖淫案:韩XX律师专业辩护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共同介绍、引诱未成年人卖淫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以T某、X某为首要分子,伙同L某、C某等人形成固定作案团伙,通过社交软件招揽嫖客、统一接送、固定分成,在明知苏XX、何X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多次介绍二人卖淫。其中:介绍未成年人苏XX卖淫X次,收取嫖资共计XXX元;介绍未成年人何X卖淫X次,收取嫖资共计XXX元。
L某在团伙中参与聊单、接送、协助收取嫖资等行为,被指控参与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涉案次数多、涉及未成年人,依法属从严惩处范畴,面临较重刑罚。L某家属委托韩XX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依法为其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二、律师辩护经过
韩XX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完整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结合全案证据链条、同案犯分工、资金流向、参与程度等核心事实,制定地位辩护、作用辩护、量刑辩护三位一体的精准辩护方案,庭审中完整发表辩护意见:
精准区分主从犯,坚定主张从犯地位:韩律师通过庭审调查与证据比对明确指出:本案犯意提起、人员招募、卖淫女管理、嫖资分配、核心聊单均由T某、X某主导实施;L某并非组织者、决策者、分赃主导者,仅被动接受安排参与部分辅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严格界定参与范围,剔除过度指控:律师逐笔核对涉案时间、次数、地点、转账记录及同案供述,逐一剥离L某未实际参与、不知情、未获利的事实,明确其参与次数、获利金额均显著低于主犯,未对未成年人实施引诱、胁迫、控制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强化法定从轻情节,夯实从宽基础:韩律师在庭审中重点提出并论证:L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稳定、悔罪深刻;自愿认罪认罚,愿意接受法律处罚;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家庭情况特殊,自身认知与社会阅历有限,受他人纠集参与。
坚守程序正义,全面保障当事人权利:律师全程规范行使辩护权,对证据合法性、关联性、证明力严格审查,确保案件事实认定以客观证据为依据,避免同案供述牵连加重责任,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三、判决结果
成都市高新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韩XX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
认定L某构成介绍卖淫罪;
确认L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综合其认罪认罚、如实供述、初犯、参与程度较浅等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给予较轻量刑,实现罚当其罪、宽严相济。
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及家属对辩护效果表示认可,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四、律师价值
本案充分体现韩XX律师在涉未成年人、团伙型、涉黄类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与实务价值:
主从犯精准切割,直接影响量刑轻重:面对多人共同犯罪,韩律师以证据为核心,清晰区分组织主导与被动辅助,成功认定从犯,为当事人获得大幅从宽处罚奠定关键基础。
事实严格还原,避免被过度归责:在团伙案件中极易被“打包从重”,律师逐笔厘清参与行为,剥离不实牵连责任,确保当事人只对自身行为负责,有效防止轻罪重判。
量刑情节充分挖掘,实现最优从宽结果:全面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认罪认罚制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与其行为、作用、地位相匹配的较轻刑罚。
专业、严谨、尽责,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涉未成年人敏感案件中,既坚守法律底线,尊重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又恪守律师职责,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现刑事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韩XX律师深耕刑事辩护,擅长处理团伙犯罪、涉黄犯罪、涉未成年人犯罪等复杂案件,以精准辩护、务实策略、尽责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公正的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