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违法纠纷案
审理法院信息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为某村两位村民,被告为某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原告主张被告作出的项目拟征土地部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违法,侵害其土地相关权益,诉请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被告辩称案涉图纸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请求驳回原告诉请。
办案经过
原告不服一审、二审驳回起诉的裁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重点审查案涉规划图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否对原告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实际影响,以及原告是否存在滥用诉权情形。
案件结果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
理由:案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属于内部技术文件,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围绕同一征地事项频繁、重复提起多起诉讼,明显缺乏诉的利益,构成滥用诉权,一、二审裁定并无不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