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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行政诉讼胜诉案|曹博律师代理原告,成功撤销行政决定并责令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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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维护弱势群众权益,督促行政依法履职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告唐X、王X系当地村民,持有合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承包地被他人开挖取土,遭严重破坏。原告向某县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县政府先后两次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某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该决定。原告不服,委托曹博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不予受理决定及复议决定,并责令县政府重新处理权属争议。

二、处理结果

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原告方诉讼主张,判决:

1. 撤销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

2. 撤销某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决定;

3. 责令某县人民政府依法重新对原告申请作出处理;

4. 案件受理费由某县人民政府承担,原告诉求获全面支持。

三、案件总结

本案系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行政诉讼,行政机关错误将土地权属争议认定为承包经营权纠纷,适用法律错误,两次驳回原告申请。曹博律师精准抓住行政行为违法核心,梳理权属、承包权相关证据,专业代理诉讼,成功撤销违法行政决定,切实维护了村民合法土地权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四、律师核心价值

1. 精准锁定违法核心,直击法律适用错误:

明确指出县政府混淆土地权属争议与承包经营权纠纷,适用法律不当,为案件胜诉奠定关键基础。

2. 固定完整证据链,夯实维权依据:

整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生效判决、行政决定书等关键证据,证明案涉土地存在权属争议,反驳行政机关抗辩。

3. 专业行政诉讼代理,推动公正裁判:

全程代理立案、庭审,清晰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充分论证行政行为违法性,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

4. 维护弱势群众权益,督促行政依法履职:

成功撤销违法行政决定,责令行政机关重新处理,保障村民土地权益,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 2025-05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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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概述 曹博律师,法学本科出身,2019 年正式执业,现任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主任,常驻济南开展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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