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严X(男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广东省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被告蒙X(女方)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被告蒙X委托广东然铨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本案。律师接收案件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核心诉求,积极与原告及承办法官沟通协调,推动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
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 婚生女由原告携带抚养,被告每月按约定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年满 18 周岁,被告在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可随时探视子女,原告予以配合;
- 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诉讼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
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上述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本案顺利办结。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离婚纠纷,核心争议围绕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及探视权行使展开。相较于判决程序,调解方式更高效、更温和,可最大程度降低对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影响。
经律师全程介入协调,双方摒弃对立情绪,就子女抚养核心事项达成一致,既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稳定的成长环境,也明确了父母双方的抚养义务与探视权利,实现案结事了。
三、律师价值
- 精准把控争议焦点:快速厘清双方核心诉求,聚焦子女抚养关键问题,避免无关争议拖延程序。
- 高效推动调解进程:以中立专业立场沟通协商,平衡双方利益,促成自愿合意,大幅缩短案件处理周期。
- 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明确抚养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探视权行使规则,保障被告合法权益与亲子权利。
- 实现纠纷柔性化解:以调解替代判决,减少双方对立,降低对未成年子女的情感伤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