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付装修款转借款成功追回
王XX律师助委托人讨回14.8w元欠款及利息、律师费
一、案件详情
张X将位于XX商场四楼的专柜室内装修工程发包给李X施工。施工期间,张XX进度支付了承包费,并应李X请求为其垫付了工人工资及材料款。后经双方对账,李X就上述垫付款项向张X出具了《欠条》,确认欠付张X148562元,并承诺于2025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逾期按年化4.5%计算利息,同时约定张X维权的律师费等损失由李X承担。
还款期限届满后,李X分文未还。张X委托吉林XX王XX律师提起诉讼。
二、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出具的《欠条》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李X未按约定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判决:李X返还张X148562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4.5%计算),并承担张X支出的律师代理费400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898元亦由李X负担。
三、律师价值
本案中,王XX律师精准把握了垫付款项转化为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认定,通过组织《欠条》、付款凭证等完整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支持了本金、利息及律师费的全部诉讼请求。尤其在对方法定地址不明、拒不到庭的情况下,王XX律师高效完成起诉及保全工作,避免了委托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