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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被家暴+残疾妇女发声!高晗律师代理维权,判离+医疗费+赔偿金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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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为残疾家暴受害妇女维权,固定家暴证据,精准适用民法典家暴赔偿规则,成功判离、全额支持医疗费与精神损害赔偿,驳回对方无理抗辩,有力保护弱势女方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为被家暴+残疾妇女发声!高晗律师代理维权,判离+医疗费+赔偿金全落实

案例专长

离婚纠纷、家庭暴力维权、离婚损害赔偿、医疗费赔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代理方向

代理原告(女方、残疾人、家暴受害方),诉求离婚、医疗费、离婚损害赔偿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离婚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原告核心诉求全部实现。

案情内容

本案是一起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维权案件。原告为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婚后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双方再婚组成家庭,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被告长期不尊重、不关心原告。

某日,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追逐、辱骂、摔坏手机,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被迫离家并报警。原告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产生相应医疗费用。身心受创之下,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原告作为残疾人、无固定收入、遭遇家暴,处于极度弱势,维权艰难。

接受委托后,我重点围绕家暴事实、损害后果、法律责任展开代理:提交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抗辩,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我方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

本案在弱势受害、身体残疾、对方否认家暴的艰难条件下,实现判离、医疗费全赔、精神损害赔偿支持的全面胜诉,切实维护了妇女、残疾人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 2025-12-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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