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刑辩显专业 缓刑结果护权益 —— xx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5鲁xxx刑xxx号
案情简介
2025 年 3 月,xx在xx市xx区 xx河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被现场查获,公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被告人曾有刑事前科,面临实刑羁押风险,家属委托许拥军律师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辩护难点
1. 行为发生在禁渔区 + 禁渔期,且使用电鱼禁用方法,定罪事实清楚;
2. 当事人有前科记录,量刑存在不利因素;
3. 一旦被判实刑,将面临羁押,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辩护策略与核心要点
律师全面阅卷、细致研判案情,制定轻罪从宽、缓刑争取辩护方案:
1. 坦白认定,依法从宽,x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符合坦白法定从轻情节,依法可减少基准刑。
2. 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低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认知有限,不明知禁渔规定,主观过错较轻;本次仅捕捞普通鱼类xx斤,未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危害后果显著轻微。
3. 认罪认罚,悔罪诚恳全程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符合从宽处理政策。
4. 立足宽严相济,力主缓刑结合情节轻微、人身危险性低、无再犯可能,当庭明确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裁判结果
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七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无需入狱服刑,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