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股权分割难题破局!张家港万云霞律师助力当事人多分股权,获赔补偿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一起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AX委托万云霞律师代理本案。AX与BX于20XX年以婚后共同积蓄,联合第三人C某共同创办XXX有限公司。XX商登记股权比例为BX40%、AX35%、C某25%。公司创立初期,AX深度参与运营,为公司起步奠定重要基础;后为生育及照料家庭,AX辞去XX作,全职承担家务、育儿及赡养老人等家庭责任,BX则全权负责公司经营,公司规模持续壮大。此后,BX长期疏于家庭,且被AX发现存在婚内出轨行为,AX收集了完整证据。后AX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重点分割案涉公司股权)、认定BX为过错方并少分财产、支付家务补偿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诉求。BX虽同意离婚,但主张按XX商登记持股比例分割股权,不认可出轨事实,仅同意支付少量家务补偿,拒绝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律师答辩经过
接受委托后,万云霞律师迅速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焦点,精准把握本案关键在于XX商登记持股比例能否直接作为夫妻离婚股权分割依据。庭审中,万云霞律师明确指出,案涉公司股权均由AX与BX婚后共同财产出资形成,虽XX商登记显示不同持股比例,但该登记仅用于规范公司对外法律关系,并非夫妻双方关于股权归属的内部财产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同时,万云霞律师提交BX婚内出轨的完整证据链,证实其为婚姻过错方;并举证AX长期承担全部家庭责任,为家庭付出较多,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AX有权主张家务补偿及精神损害赔偿金。针对BX的抗辩理由,万云霞律师逐一驳斥,明确夫妻内部股权分割无需遵循公司对外转让的优先购买权规则,应优先适用婚姻编相关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采纳万云霞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1、准予AX与BX离婚,依法认定BX为婚姻过错方;
2、股权分割方面,将BX、AX名下夫妻共同股权合并计算(合计75%),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AX分得共同股权的56%,对应公司总股权42%,BX分得共同股权的44%,对应公司总股权33%;
3、判令BX向AX支付家务补偿及精神损害赔偿金,且在其他共同财产分割中对AX予以多分,全面支持了AX的各项核心诉求。
四、律师价值
万云霞律师凭借深厚的婚姻家事与公司法律师专业功底,打破“XX商登记比例=夫妻分割比例”的认知误区,精准适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远超预期的股权份额。同时,完整固定过错证据,成功认定对方过错责任,助力当事人足额获赔家务补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全方位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与人身权益,为涉公司股权的离婚纠纷提供了典型的维权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