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一)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郎X,某街道社区居民小组组长,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于 2024 年 5 月被留置,后被刑事拘留、逮捕,羁押于当地看守所。
(二)指控事实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12 年,某房地产公司与案涉居民小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解决村民安置问题。被告人郎X时任居民小组组长,以协调村民工作为由,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索要好处费。2021 年 7 月,郎X以个人资金紧张为由向该负责人借款 10 万元,同年年底双方约定该笔借款冲抵此前承诺的好处费,借条被销毁,郎X受贿金额认定为 10 万元。
- 职务侵占罪2017 年案涉合作项目完工后,涉及 19 户村民土地面积差额找补,约定按每平米 2000 元结算,郎X负责保管、收付土地找补款。2020 年 6 月至年底,郎X将保管的8.319 万元找补款用于个人开支;为掩盖事实,其让他人开具虚假收条。案发后,郎X仅向村民支付 4 万元,剩余款项被侵占。
(三)辩护工作
- 接受委托后,张雪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全面核实案件事实、梳理证据链条,精准把握案件定性与量刑情节。
- 针对案件事实,协助被告人稳定认罪态度,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 积极协调家属,全额退缴受贿所得 10 万元、全额退赔侵占的剩余土地找补款 4.319 万元,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 庭审中围绕坦白、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初犯、偶犯、无暴力犯罪、家庭困难、悔罪态度良好等核心情节,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建议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并从宽处理。
(四)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决:
- 被告人郎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5000 元。
- 退缴的受贿所得 10 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人员,利用担任居民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实施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的典型刑事案件。被告人存在两项罪名、索贿从重情节,且有赌博行政处罚记录,本面临较重处罚。但通过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退赔、认定自首与坦白、积极悔罪等情节,最终获得大幅从轻处理,数罪并罚仅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律师价值
- 精准定性与情节梳理:快速厘清两罪构成要件,锁定自首、坦白、退赃等法定 / 酌定从轻情节,为轻判奠定基础。
- 认罪认罚从宽落地:全程指导被告人认罪认罚,配合公诉机关量刑协商,促成法院采纳从宽量刑建议。
- 全额退赃挽损:推动家属及时退缴、退赔全部违法所得,消除社会危害性,获得司法机关从轻认可。
- 庭审有效辩护:结合家庭情况、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性等,提出合理论证,实现刑期大幅降低。
- 权益最大化保障:在数罪并罚、存在劣迹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短期有期徒刑的最优结果,帮助其尽快回归家庭与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