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2年6月中旬,当事人在昭通本地露天旧货交易市场正常经营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一名陌生人员白天到场,向当事人售卖一批废旧铜线物资,声称系工地剩余废料,无任何异常隐瞒行为。
当事人从事旧货回收行业多年,按照本地市场常规行情,以略低于均价两成的价格正常收购物资,交易全程在公开市场、白天完成,交易过程合规透明。交易时,当事人主动核验对方身份信息,留存交易基础记录,未刻意规避监管、未私下秘密交易。
后续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盗窃案件,查实该批废旧铜线系嫌疑人盗窃所得赃物,遂溯源追查下游收购人员,将当事人传唤调查。侦查机关以当事人收购价格偏低、应当预判物资来源非法为由,推定其主观明知系犯罪所得,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审查起诉。若本案定罪,当事人将面临刑事追责,终身背负案底,无法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家属深知案件危害,第一时间委托李荣维律师承办本案辩护工作。
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李荣维律师精准锁定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立的核心前提是行为人主观明知交易物品为犯罪所得,办案机关仅凭价格小幅偏低,直接推定当事人“应当明知”,属于机械推定、客观归罪,不符合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
律师全面梳理全案客观证据,多角度推翻明知推定:第一,调取本地旧货回收市场行情数据,证实废旧物资价格本身存在合理浮动空间,本案收购价格降幅属于行业正常波动范围,不属于明显异常的低价收赃行为;第二,还原交易场景,证实本次交易发生在白天公开市场,场所人流密集、全程公开透明,无偏僻隐秘交易、无刻意规避检查的反常操作。
同时,律师核实交易细节,当事人主动核验卖方身份、留存交易信息,尽到了普通从业者的审慎注意义务,无放任、漠视物资来源的主观过错。结合当事人从业履历,其长期合法合规经营,无任何收赃、涉违法交易前科,一贯遵守行业规则,不存在刻意收购赃物、协助洗钱的主观动机。
除此之外,律师结合司法解释及类案裁判规则提交专项法律意见,明确仅有价格小幅偏差,不足以推定主观明知,全案无完整证据链证实当事人存在犯罪故意,不符合掩隐罪刑事入罪标准。同时梳理当事人事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配合赃物追缴、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的从宽情节,恳请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全面核查全案事实、证据,采纳李荣维律师法律意见。经审查认定,本案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当事人主观明知收购物资为犯罪所得,办案机关的主观明知推定缺乏客观事实支撑,案件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定构成要件。综合当事人无前科劣迹、交易流程合规、社会危害性极低等全案情节,最终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刑事案底、无刑罚记录,彻底掩隐罪洗脱销赃洗钱的刑事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