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20XX 年 X 月与内地居民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因双方长期两地生活,始终未共同居住,分居已近十一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婚姻名存实亡。委托人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以不存在的借款为由拒绝离婚。
二、办案难点
1、本案属涉港澳台离婚案件,法律适用特殊、程序要求严格
2、双方分居时间长,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难度大
3、被告提出无证据的债务抗辩,争议焦点突出
4、涉港身份认证、送达程序复杂,庭审推进难度高
三、办案经过
律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主张本案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适用法院地法律;提交结婚登记证明、分居事实、沟通情况等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庭驳斥被告无证据支撑的抗辩意见,阐明离婚法定条件已完全成就。
四、案件结果
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明确双方上诉权利与期限,委托人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五、律师价值
宋代军律师精准处理涉港离婚特殊案件,正确适用法律,扎实证明感情破裂事实,有效驳回无据抗辩,最终促成法院判决离婚,高效解决跨区域婚姻纠纷,切实维护委托人婚姻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