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某建材经营部与某建设公司存在承揽合同关系,2022年8月,某建设公司员工与某建材经营部协商,约定由某建材经营部为其承包的黔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装玻璃雨棚,双方约定单价及结算方式,某建设公司先行支付10000元定金。2022年11月,某建材经营部按约完成玻璃雨棚安装,2023年1月双方结算确认,扣除已支付定金,某建设公司尚欠安装报酬65159.9元。后经某建材经营部多次催收,某建设公司以不知情、单价过高、未授权员工结算等理由拖延拒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建材经营部委托罗荣华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某建设公司支付安装报酬及资金占用利息。
(二)办案思路
1. 罗荣华律师重点梳理案件核心事实,聚焦承揽合同成立、履行及结算的关键环节,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话录音等证据,确认某建设公司员工的职务代理行为、双方合同约定及结算金额;2. 针对被告辩称“对案件事实不知情、员工未获授权、单价过高”等意见,提前梳理反驳证据,明确员工行为系职务代理,双方合同已实际履行,约定单价合法有效,被告已支付定金的行为视为对合同的认可;3. 明确诉讼请求的合法性,重点论证安装报酬的计算依据、资金占用利息的起算时间及计算标准,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保诉求有充分支撑;4. 庭审中,重点举证双方协商、履行合同及结算的相关证据,清晰阐述被告违约事实,反驳其全部抗辩意见,争取法院全额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保障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三)案件总结
本案系承揽合同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双方承揽合同是否成立、被告员工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代理、安装报酬金额及利息主张是否合法。罗荣华律师通过充分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话录音等证据,清晰梳理案件事实,明确某建设公司员工与某建材经营部协商、结算的行为系职务代理,双方承揽合同成立且已实际履行,被告已支付定金并接受工作成果,应履行付款义务。庭审中,律师针对被告的全部抗辩意见逐一反驳,明确被告以不知情、员工未授权、单价过高为由拒付报酬的理由不成立,双方约定的单价及结算金额有充分事实依据。最终法院采纳罗荣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某建设公司支付某建材经营部安装报酬65159.9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支付自2023年3月1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不合理诉讼请求,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四)律师价值
本案中,罗荣华律师凭借专业的承揽合同法律知识,全程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严谨的法律服务。面对承揽合同纠纷中被告抗辩理由多、事实认定复杂的难点,律师精准定位核心证据,梳理完整证据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被告违约事实,有效规避了当事人因证据不足、诉求不合理导致的维权风险。针对被告的各项抗辩理由,律师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有力反驳其不合理主张,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部安装报酬及资金占用利息,挽回6万余元经济损失。同时,律师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效化解承揽合同纠纷,既体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也彰显了责任担当,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了报酬拖欠的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