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开设赌场罪案:厉春艳律师精准辩护,助力当事人获轻判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涉多人开设赌场罪刑事案件,被告人LX委托山东律百胜律师事务所厉春艳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20XX年X月下旬至X月X日,A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日照市岚山区XX开设赌场,以“推二八”方式组织赌博20余场次,参赌人员30余人,赌资合计400余万元,抽头渔利47万余元。LX作为核心人员,与BX、CX等人以“坐门”方式参与赌博、招揽人员并分成,累计分得抽头5万余元。20XX年X月X日,LX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LX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情节严重”,建议依法从严惩处。该案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且LX有抢劫罪前科,量刑压力极大。厉春艳律师接受委托后,全程介入案件,深入梳理案卷证据、会见当事人、制定辩护策略,为其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二、律师辩护经过
庭审中,厉春艳律师紧扣罪名定性、地位作用、量刑情节三大核心焦点,精准开展罪轻辩护,直击案件关键。
罪名定性辩护:主张LX行为更符合赌博罪特征,其无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与核心组织行为,仅参与赌博、辅助招揽人员,不应以开设赌场罪定罪。
从犯地位认定:明确LX系A某纠集参与,无赌场决策权、管理权,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
量刑情节辩护:提出LX具有坦白情节,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可依法从宽处理。
前科影响弱化:指出LX前科为抢劫罪,与本案赌博类犯罪无关联,前科不应过度加重本案量刑,请求法庭综合考量。
三、判决结果
20XX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厉春艳律师核心辩护意见均被采纳,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轻判:
被告人L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
相较于同案主犯,量刑显著从轻;相较于公诉机关“情节严重”的指控,成功降档处罚,远低于同案其他核心人员刑期。
四、律师价值
本案作为涉众型开设赌场罪案件,当事人有前科、涉案情节较重,厉春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实现定性优化、地位降格、量刑大幅减轻的核心价值:
精准定性辩护,降低罪责层级:虽最终以开设赌场罪定罪,但成功弱化“情节严重”指控,避免当事人面临五年以上重刑,从根源上减轻刑罚压力。
成功认定从犯,奠定轻判基础:清晰论证当事人次要辅助地位,促使法院认定从犯,依法获得减轻处罚,刑期大幅低于同案主犯。
全面激活从宽情节,争取最优刑期:叠加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最大化争取从宽幅度,最终刑期远低于预期,有效减少当事人羁押期限。
专业把控案件风险,平衡罪责与刑罚:面对涉众、涉大额赌资的复杂案件,精准梳理证据、规避不利风险,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