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善明律师|开设赌场罪涉案43万+,成功缓刑,保住自由
案例专长
刑事辩护|开设赌场罪、网络犯罪辩护、重罪缓刑辩护
辩护方向
开设赌场罪一审辩护、罪轻辩护、缓刑适用辩护
判决结果
当事人犯开设赌场罪,涉案金额43.59万余元,获刑二年,缓刑四年,罚金四万元;成功适用缓刑,无需入狱服刑。
我的价值
本案系网络开设赌场、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超43万,刑期压力极大。辩护中精准认定从犯地位,深挖坦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成功突破重罪限制,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避免牢狱之灾。
案情内容
当事人因推广赌博APP,通过发展下线获取佣金,涉案团队近百人,非法获利合计43.59万余元,被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起诉,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二年。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涉案金额高、团队规模大,社会危害性争议突出,且属网络赌博犯罪,法院从严打击倾向明显,当事人面临实刑风险。
我接受委托后,重点梳理证据,明确当事人在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3万元,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全部事实。庭审中紧扣从犯、坦白、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清晰论证适用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成功实现“重罪免监”的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