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善明律师|传播淫秽牟利案,涉案6.6万,成功争取缓刑
案例专长
刑事辩护|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网络犯罪、缓刑辩护、数额认定辩护
辩护方向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涉案金额核减、罪轻辩护、缓刑适用辩护
判决结果
当事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成功适用缓刑,无需入狱服刑。
案情内容
当事人参与网络直播,在平台以刷礼物送福利视频的方式吸引观众,传播淫秽视频62部,非法获利6.6万余元,被公诉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起诉,面临三年以上实刑。
案件争议集中在涉案金额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数额包含部分合法收入,且网络犯罪量刑从严,缓刑难度极大。
我接受委托后,重点梳理资金流水,力辩核减合法收入部分;同时强调当事人无前科、系初犯,归案后坦白、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赃。庭审中充分论证从轻理由,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最终判处缓刑,避免牢狱之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