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地工伤九级劳动争议调解案
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系某建筑工地抹灰工人,202X年X月在施工项目作业时从高处跌落受伤,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核定停工留薪期6个月。因与施工单位就工伤待遇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委托人委托本所代理劳动仲裁,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XX万余元。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本团队第一时间梳理全案证据链:指导委托人补强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针对施工单位可能提出的“非全日制用工”“已超额支付生活费”等抗辩方向提前准备应对方案;同步核算法定赔偿标准,明确委托人诉求的合理性边界。
庭审前,团队多次与施工单位沟通调解方案,结合施工单位“希望尽快了结纠纷、避免后续诉讼风险”的核心诉求,在法定赔偿区间内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金额;庭审中围绕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基数、二次手术费必要性等关键争议点充分举证质证,推动双方当庭达成和解意向。
三、案件结果
经珠海市金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施工单位于202X年X月X日前一次性支付委托人各项工伤赔偿款共计16万元(含后续二次手术费),款项支付至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委托人收款后不再就本次工伤主张任何权利。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法律效力,委托人权益得到高效兑现。
四、典型意义
本案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既避免了冗长的诉讼周期,又保障了委托人及时获得赔偿,同时帮助用人单位化解潜在诉讼风险,实现劳资双方共赢。办案过程中对工伤证据链的系统梳理、调解方案的精准设计,为同类建筑行业工伤案件提供了可参考的处理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