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王继冲律师接受原告A、原告B共同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全程代理本案。
原告A、原告B为夫妻关系,因房屋装修需要,与被告D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书》,约定由被告D 公司包工包料进行室内装修,合同总价款 346666 元。原告按约支付首期工程款 173333 元,但被告D公司收款后仅完成少量施工项目,便长期停工、拒不履约,经多次催告仍不复工,导致装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被告D公司法定代表人暨唯一股东被告E,未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在律师代理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装修合同、退还已付工程款、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并要求被告E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审理中,被告D公司、被告E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律师庭前全面梳理合同、付款凭证、微信沟通记录、现场勘验记录等证据,完整还原被告违约事实,清晰论述一人股东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一、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装修合同书》合法有效,被告D公司未按约定施工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解除合同。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1.确认案涉《装修合同书》于2025 年 11 月 29 日解除;
2.被告D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工程款 161000 元;
3.被告D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 20000 元;
4.被告E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原告核心诉求全部获得支持,实现合同解除、款项追回、股东连带的全面胜诉。
三、律师价值
1.精准锁定违约事实,奠定胜诉基础
律师围绕 “未按约施工、长期停工、经催告不履行” 等关键事实,系统组织合同、付款、沟通、现场勘验等全套证据,清晰证明被告根本违约,法院全额采信原告主张。
2.熟练运用法律规则,成功追究股东连带责任
针对被告D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的特点,精准适用《公司法》关于一人股东财产混同的推定规则,在被告未到庭抗辩情况下,顺利实现股东连带担责,大幅提升回款保障。
3.缺席庭审高效把控,实现无对抗全胜
面对被告缺席庭审,律师完整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部流程,严谨陈述事实与法律观点,确保法院在缺席审理下仍作出全面支持原告的判决。
4.违约金与损失合理主张,获法院全额支持
结合合同约定与实际损失,合理调整违约金主张,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法院最终支持违约金 20000元,充分弥补原告工期延误、另行装修等实际损失。
5.跨区域代理全程护航,当事人零负担
本案由河北XX代理北京法院案件,律师全程负责立案、证据组织、庭审、公告、执行对接等事宜,当事人无需往返奔波,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维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