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王继冲律师接受被告A公司(河北某房地产公司)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全程代理本案。
原告XX以被告A公司存在延期交房、违规交房、消防隐患、面积差、未通集中供暖与天然气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多项诉求:
1.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各项损失共计142770 元;
2.退还面积差价款及利息24484 元;
3.完成集中供暖、天然气硬件设施;
4.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约交房、存在欺诈与违约,给其造成租房、交通、子女教育等多重损失,要求高额赔偿。
律师代理被告A公司后,围绕疫情及政府停工等不可抗力免责、交房期限合法顺延、已履行通知交房义务、原告主张缺乏证据支撑等核心要点展开抗辩,提出:
1.项目因疫情、重污染天气、政府停工令等不可抗力累计停工 717 天,交房期限依法顺延;
2.被告已按约通知交房,不存在逾期交房违约行为;
3.原告主张的损失、面积差、配套设施问题均无有效证据证实;
4.案涉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二、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A公司已向原告XX发送入住通知书,通知其收房,扣除不可抗力顺延天数后,被告不存在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原告所主张的违约金、面积差、配套设施等诉求,均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
最终法院判决:
1.驳回原告XX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实现被告全免责、原告全败诉的胜诉结果,有力维护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价值
1.不可抗力抗辩成功,奠定免责基础
律师精准梳理疫情防控、大气治理、政府停工等不可抗力证据,法院采信顺延工期 717 天,直接认定被告不构成逾期交房违约。
2.彻底否定原告诉求,全案证据压制
针对违约金、面积差、损失赔偿、配套设施等全部诉请,逐项质证击破,指出原告无证据支持,法院完全采纳被告抗辩意见。
3.规范合同条款适用,维护房企交易安全
严格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明确交房条件、面积差异处理、免责条款等内容,确保法院按合同约定裁判。
4.复杂纠纷极简胜诉,降低企业成本
面对原告十余项诉求、多类损失主张,律师化繁为简,抓住核心争议焦点抗辩,最终实现全驳回、零赔付的理想效果。
5.庭审攻防专业高效,彰显房企法务实力
全程专业出庭,逻辑清晰、证据扎实,成功说服法院驳回原告全部主张,为同类商品房纠纷树立典型胜诉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