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熙薇律师代理某离婚纠纷案,成功助委托人实现抚养权及核心财产分割诉求
一、案件简介
委托人某女士因与配偶感情破裂,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委托李熙薇律师代理维权。案涉争议焦点包括婚生子抚养权归属、两处跨市房产分割、车辆分配及债务承担等,双方对财产分割分歧较大,前期协商多次陷入僵局。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李熙薇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委托人提交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逐项核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范围,结合委托人“争取子女抚养权、保留珠海房产”的核心诉求制定调解方案。
案件审理阶段,李熙薇律师协助主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对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就子女成长环境、双方抚养能力提交书面说明,夯实委托人获得抚养权的事实基础;另一方面针对两套房产的出资情况、剩余贷款、市场价值等进行核算,提出“珠海房产归委托人、中山房产归对方”的分隔思路,同步就车辆补偿款、抚养费标准等进行多轮磋商,逐步缩小双方分歧。
三、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离婚,婚姻关系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解除;
子女抚养:婚生子由委托人直接抚养,对方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子女成年,同时明确探望权行使方式,兼顾子女成长与亲情联结;
财产分割:
中山市某处房产100%产权归对方所有,对方自行承担后续按揭贷款及过户费用;
珠海市某处房产100%产权归委托人所有,剩余按揭贷款由委托人偿还,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案涉小型汽车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向对方支付相应补偿款;
债务与费用: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债务归各自享有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委托人自愿负担。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既避免了诉讼对抗对子女造成二次伤害,也高效实现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精力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