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委托投资风险规则|黄亚青律师全力应诉,为当事人全额免责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20XX)湘XX民初XX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被告A某被原告B某起诉要求退还投资股金94000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摆脱无端追责,被告A某正式委托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黄亚青律师担任本案一审诉讼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案应诉、举证、庭审辩论等全部事宜。
20XX年,原告B某经他人介绍,委托被告A某代为向宜章县XX投资180000元,被告收款后出具投资款收条。随后被告将自有资金与原告投资款合计80万元,统一转账至XX投资人账户,原、被告均属于XX隐名投资人,投资款项全部实际投入XX经营。合作期间,被告严格按照投资比例,足额向原告分配XX分红,原告累计收取分红86000元。
后XXX因国家政策性原因关闭注销,原告误以为被告收取了XX关停补偿款、私自侵占其剩余投资本金,遂单方主张双方为借贷关系,要求被告退还剩余股金94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本案核心争议极大,原告刻意混淆委托投资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无视投资风险自担规则,无端要求受托人兜底还本,给被告造成极大的应诉压力。
二、律师代理经过
接受委托后,黄亚青律师精准拆解案件核心争议,直击法律关系定性关键,制定针对性应诉策略。庭审中重点抗辩、精准举证:一是完整提交转账记录、XX收款凭证、分红记录、投资代持事实证据,证实案涉款项为真实XX投资款,并非借款,双方属于合法委托投资关系,并非民间借贷;二是明确原告全程知晓投资事实、享受投资分红,清楚投资存在市场及政策风险,应当遵循投资风险自担原则;三是举证证实被告未占用、截留原告任何投资款项,未收取任何委托费用,完全善意履行受托义务,且被告并未收到任何XX补偿款,无需承担退款责任,有力驳斥原告全部不实诉求。
三、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完全采信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精准界定本案法律关系。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系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并非借贷关系,原告明知投资性质且长期收取分红,投资风险应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已完全履行受托义务,未侵占资金、无任何过错,无需承担退款责任。
最终判决:依法驳回原告B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彻底胜诉,成功免除全部赔偿责任。
四、律师办案价值
本案充分彰显黄亚青律师精准界定民事法律关系、处理投资纠纷的专业实力。其一,精准区分委托投资与民间借贷的核心差异,击破原告混淆法律关系、恶意追责的诉讼逻辑,从根源上否定原告诉求。其二,完整固定全链条证据,清晰还原代持投资、分红履约、政策关停的完整事实,充分证明被告无过错、无责事实。其三,坚守投资风险自担的法律原则,成功为当事人免责止损,彻底杜绝无端经济损失,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彰显扎实的民商事纠纷应诉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