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法律关系,精准抗辩免责—宿迁张靖爽律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胜诉案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号为(20XX)苏XX民初XX号。原告A某因与快递员B某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将B某、C公司、浙江D公司、E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44229.81元。浙江D公司委托北京市弘嘉(宿迁)律师事务所张靖爽律师代理本案,张靖爽律师全程参与庭审抗辩与法律论证,核心围绕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展开辩护。
事故基本事实:20XX年X月X日,B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配送快递时,所持纸箱砸伤同向行驶的A某,交警认定B某负事故全部责任。B某系C公司员工,与D物流无任何用工及业务关联。
二、律师辩护经过
张靖爽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证据与法律关系,聚焦核心抗辩要点:
厘清主体关系:提交证据证明D公司与侵权人B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承揽合同等任何用工或合作关系,B某的配送服务、薪酬发放均由C公司负责,D公司并非B某的用工主体。
明确责任边界: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侵权责任法律规定,主张D公司对事故发生无任何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定要件。
庭审精准抗辩:当庭清晰陈述代理意见,强调本案赔偿责任应由实际侵权人及用工单位、保险公司承担,D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逻辑严谨、依据充分。
三、判决结果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张靖爽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作出终审判决:
E保险公司赔偿A某43783.37元;
C公司赔偿A某300元;
浙江D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驳回原告A某对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XXX元,由E保险公司负担。
四律师价值
精准剥离责任:快速厘清复杂主体关系,帮助D公司彻底脱离赔偿责任,避免公司经济损失与声誉风险。
高效专业抗辩:以简洁有力的法律意见,让法院当庭采纳核心观点,实现委托人免责的最优诉讼结果。
风险防控示范:为物流行业同类员工侵权责任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责任界定与应诉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