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秉良律师|涉案1921万非法采矿案,一审精准辩护、大幅轻判
案例专长
重大非法采矿罪辩护、单位犯罪认定、主观故意抗辩、数额认定辩护、自首与从宽情节辩护
代理方向
一审被告单位辩护人,主攻单位犯罪定性、主观故意、开采合法性、数额认定、从宽情节辩护
判决结果
采纳核心辩护意见,认定自首、从宽情节;
对涉案单位仅判罚金10万元;
涉案人员获轻刑,整体量刑大幅低于涉案金额对应的重判标准。
案情内容
我方为某石料企业,2020-2022年与矿业公司合作,为当地重点天然碱项目供应石料。合作约定由矿业公司负责办理采矿证,我方负责开采,期间多部门多次现场检查,未叫停开采。
后因无证开采被认定非法采矿,涉案石料价值1921万元,被指控单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面临重刑与巨额追缴。
我代理后,重点辩护:我方系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法人资格;主观上信赖合作方与政府默许、无犯罪故意;石料专供重点项目、用途合规;且存在自首、初犯、退缴意愿等从宽情节。
法院采纳多项辩护意见,认定自首、从宽情节,对我方仅判罚金10万元,涉案人员获轻刑,有效降低刑罚与财产损失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