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价值
本案指定辩护人黄学良律师(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在证据主要为间接证据且存在DNA鉴定可能出错的背景下,提出“证实盗窃既遂的证据只有间接证据”“DNA鉴定结论可能出错”等辩护意见,主张指控不能成立。尽管法院最终未采纳该辩护意见,但黄律师在证据链薄弱处为被告人据理力争,充分履行辩护职责,体现了刑辩律师在疑难案件中积极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业态度与敬业精神。
案情简介
被告人被指控于不同时间先后入户盗窃三名被害人现金及香烟,数额较大。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被告人当庭否认实施盗窃。
判决结果
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