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价值
本案中,黄学良律师(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担任被告人乙的指定辩护人,提出乙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在作案中负责望风且分赃较少(仅分得四成),建议法院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坦白、认罪等意见,在乙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不利情形下,成功争取到有期徒刑九个月(比同案主犯甲少两个月),体现了律师在量刑辩护中精准挖掘从宽情节、争取罪责刑相适应的专业价值。
案情简介
被告人甲、乙共谋盗窃,从外地来到某地,进入某小区寻找目标。由乙望风,甲以技术开锁方式入户盗得现金X元及项链一条。乙到案后如实供述,甲否认参与。二人均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
审判结果
被告人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X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被告人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X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责令二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X元;扣押物品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