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细过程
原告(妻子)与被告一(丈夫)系夫妻关系。原告主张,被告一与被告二(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一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共计4.215.577.53元赠与被告二。原告发现后,向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确认被告一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二的行为无效;2.判令被告二返还4.215.577.53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被告二返还原告320万元,于2023年2月23日前支付200万元,余款120万元于2023年5月3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二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二需加付违约金30万元;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26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5.263元,由被告二负担。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高额返还320万元:原告主张的赠与总额为421万余元,通过调解追回320万元,返还比例约76%,在证据可能不完全充分的情况下取得极佳结果。
违约金条款保障执行:约定逾期付款需加付30万元违约金,极大增强了对被告的履约约束力。
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合计25.263元的费用全部由被告二负担,原告无任何损失。
当场可强制执行:调解书明确载明执行通知条款,被告未履行将面临限制消费、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三、余艳芬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余艳芬律师代理原告(妻子),在丈夫婚外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中,通过调解为当事人追回320万元高额款项。她成功将违约金条款写入调解书(逾期加付30万元),并确保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余律师以高效的调解策略,避免了漫长诉讼和举证困难,为当事人争取到即时可执行的高额返还,充分维护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四、案件结果
裁判法院: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方式:民事调解书
调解结果:
被告二返还原告320万元(分两期支付:200万元于2023年2月23日前,120万元于2023年5月30日前);
逾期未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二需加付违约金30万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20.26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5.263元),由被告二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