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某物业服务公司与何X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某物业服务公司诉称,双方签订协议,被告何X某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垃圾处理费,拖欠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物业服务费及垃圾处理费共计数千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付费用。
审批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确认,被告欠付物业费及垃圾处理费合计六千余元,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于指定日期前支付首期款项,之后分三期支付剩余款项);如被告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则原告有权自被告首次违约之日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余未支付的全部款项;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