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某建筑劳务公司与某商贸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与被告某商贸公司、第三人某建设公司因债权转让合同发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简易程序立案受理后,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并向原告送达补交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未按期足额补交。
审批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已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某建筑劳务公司与某商贸公司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建筑劳务公司与被告某商贸公司、第三人某建设公司因债权转让合同发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简易程序立案受理后,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并向原告送达补交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未按期足额补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已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136 3967 5827
13639675827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