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张XX与尹XX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张XX与被告尹XX于2015年登记结婚,2018年生育两女。原告主张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乏沟通,感情基础薄弱,且自2019年3月起双方分居已满五年半,感情完全破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原告抚养、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对此予以回应。
审批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与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均由原告抚养,被告自某年某月起于每月最后一天前支付两个小孩当月抚养费四千元,直至两个小孩年满十八周岁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