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适用保险条款,衡阳黄思思律师助力保险企业减少13万余元超额赔付
一、案件简介
本案由XX公司委托湖南业达律师事务所黄思思律师担任一审诉讼代理人,案号(20XX)湘X民初XX号,案由为旅游合同、意外伤害保险纠纷。游客BX跟随C公司参团港澳旅游,在入住酒店卫生间意外摔倒致左侧股骨粉碎性骨折,伤情评定十级伤残。BX起诉XXX与XX公司,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XXX元,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全额赔付。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追加多家保险公司、XXX作为共同被告及第三人,多方主体参与庭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两次开庭审理。
二、律师代理经过
接受委托后,黄思思律师全面调取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资料、伤者病历、司法鉴定文书等证据。庭审中围绕保险合同约定逐项抗辩:一是依据保险条款明确险种赔付范围,区分人身伤残险、附加医疗险赔付规则,约定十级伤残按保额10%核算伤残赔偿金;二是提出医疗费需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理赔,非医保费用不在赔付范畴;三是主张诉讼费、鉴定费属于间接损失,不在保险赔付责任内;四是厘清住院津贴、营养费等项目不属于承保理赔范围,超额诉求无合同及法律依据,结合伤者退休无误工收入事实驳回误工费主张。
三、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黄思思律师保险条款适用的核心答辩意见,核定保险公司合计赔付保险金XXX元,远低于原告诉请的XXX元;驳回BX超出保险理赔标准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元,由XX公司承担XXX元,剩余XXX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四、律师价值
严格依照保险合同核定赔付金额,成功缩减近13万元不合理索赔,大幅降低保险公司赔付成本;
精准区分保险责任边界,依法剔除误工费、超额伤残赔偿金等不在承保范围的费用;
落实免赔、赔付比例等合同约定,让保险条款落地适用,维护保险公司合规承保权益;
合理分担案件诉讼费用,减少保险公司诉讼开支,实现保险公司风控维权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