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康X待产入住当地医院,院方诊疗疏漏、监护不到位,造成胎儿宫内死亡,产妇出现子宫破裂、阴道损伤,构成两处十级伤残。原告委托陈腾律师起诉索赔,院方辩称诊疗合规、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办案经过
陈腾仔细核对全部住院病历,发现病历存在篡改疑点,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鉴定认定医院过错占 80%-90% 主要责任,庭审依据鉴定结论逐项核算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等各项损失,反驳医院抗辩。
案件结果
法院参照鉴定意见,按 90% 责任比例裁判,扣除预交费用后,判令医院赔付各项损失 201157.25 元。判决适用《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诊疗过错致人损害需依法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