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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医疗损害纠纷,株洲张双意律师助力家属获赔维权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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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张双意律师 在线
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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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直面医疗损害纠纷,株洲张双意律师助力家属获赔维权决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案号(20XX)湘XXX民初XX号。A某、B某、C某三位原告(死者D某的配偶、子女)因亲属D某在XX医院诊疗期间死亡,委托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张双意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向湖南省XX县XX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20XX年X月X日,D某因胸闷气促入院,医院诊断为心力衰竭、肺部感染、高血压3级、糖尿病伴酮症酸中毒等病症,患者先入住ICU治疗,后于X月X日转入普通病房,当日晚间经抢救无效心源性猝死。原告方认为医院存在漏诊、告知不足、违规转科、护理缺失、抢救不规范等多项严重过错,其诊疗失误与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初主张各项损失赔偿共计XXX元,后续结合司法鉴定结果变更诉讼请求,索赔金额调整为XXX元,同时要求医院承担案件诉讼费与鉴定费。被告XXXX医院则辩称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患者死亡系自身基础重病导致,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全面梳理病历资料、诊疗记录、鉴定文书等全部证据,逐一梳理医院诊疗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固定医院漏诊高危病症、未充分告知治疗方案、未建议转院、转科时机不当、护理及抢救存在瑕疵等关键事实。案件先后历经两次开庭,期间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15%,建议按15%认定。针对双方对鉴定意见提出的异议,张双意律师协助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围绕过错叠加效应、责任比例认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等核心争议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主张医院多项过错叠加加重损害后果,同时严格依据20XX年度统计标准核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各项赔偿明细,厘清各项费用的法律依据,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主张。

  三、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患者D某本身身患多种危重基础疾病,是死亡的主要原因,但XXXX医院确实存在多项医疗过错,且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法院采信司法鉴定意见,核定原告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全部损失合计XXX元,最终判令XXXX医院按照15%的过错比例,向三原告赔偿XXX元。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双方按比例分担,原告主张的其他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四、律师价值

  张双意律师凭借扎实的医疗纠纷办案经验与严谨的取证、庭审思路,精准梳理医方全部过错,依法合理主张赔偿权益,严格按照最新统计标准核算赔偿款项,最大化维护了受害家属的合法权益。面对复杂的医疗鉴定争议与对方抗辩,律师沉着应对庭审与鉴定质询环节,以完整证据链和专业法律论述支撑诉求,推动法院依法认定医方过错并作出赔偿判决,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赔偿,圆满完成委托事项。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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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双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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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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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张双意律师,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5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17 年执业,核心服务湖南省株洲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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