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朱继柱团队主办的安徽XX与安徽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标的为200万元人民币。案涉工程总价为1690元,委托人安徽XX(以下简称“某智能公司”)为案涉工程发包方,安徽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承包方(以下简称“某建工公司”)。案涉工程于2019年9月底交付给委托人使用,使用过程中某智能公司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某建工公司维修未果。此时案涉工程并未施工完毕,工程于2020年9月施工结束。
某建工公司辩称案涉工程已投入使用,因此已经竣工验收。但经过朱继柱律师的多次陈述及辩驳,法院最终支持其观点,认为竣工验收仅是工程建设的相关主体为配合行政管理完成的形式验收,而工程质量问题属于客观事实,并不能以形式验收而否认工程实质存在的质量问题。本案即使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也不当然免除某建工公司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经鉴定案涉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按照合同的约定,案涉工程现尚在质量保修期,某建工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本案一审法院支持委托人某智能公司的大部分诉请约180万元,二审依旧维持原判。某建工公司遂提起再审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某建工公司的再审申请。
本案还有一个关键点:此前还有一个案件是某建工公司起诉委托方某智能公司的,属其他律师代理,当时委托人某智能公司败诉,且200万左右的款项已经被划扣到了法院并即将移交给某建工公司,代理律师朱律师依法向法院提交暂缓支付的申请并同步启动本案诉讼,确保了最终本案能顺利拿到款项(当时预判某建工公司多个案件即便我方胜诉未来执行也可能有重大困难),在建工案件中的依法有理有据有力的谋篇布局、策略制定、运筹帷幄非常重要。
此外,朱继柱团队还顺利帮助河北省唐山市某太阳能发电企业,纠纷总金额约一亿多人民币,在涉及国央企+民间资本共同垫资开发、垫资施工、共同运营的情况下,交叉有施工款、投资款、运营款、国补款等多种款项、参与方的情况下,依法通过诉讼+非诉手段的综合运用,一方面让国有资金顺利合规退出,另一方面辅助项目妥善处理债转股的问题,最终让所有参与方均相对满意的达成了和解方案,化解了社会矛盾,还让项目能正常运营下去造福当地的百姓。
盈科苏州君成团队还曾帮助某国内头部的信托公司,投后管理并实操落地了某长三角地区地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0亿元)专项投后管理咨询服务合作,并顺利获得预期收益并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