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大战:两套房产+两家公司股权+两辆车,女方获超八成财产及子女抚养权 武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推荐 严倩律师推荐
案情简介
原告:李XX,女,住深圳市宝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严倩,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某某,男,住深圳市宝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XX与被告周某某因感情破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于2016年生育儿子周某某,2020年生育女儿周某某。婚后双方购置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及湖南省新田县的两套房产、两辆汽车(含XX及XXX商务车),并分别持有广东某文XX公司70%股权及深圳XX公司29%股权,财产结构复杂、价值较高。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及探望权安排等核心问题存在较大分歧。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高净值家庭离婚纠纷,涉及深圳XX、异地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多辆车辆(含公司名下车辆)以及复杂的债权债务处理。严倩律师作为原告李XX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了“争取子女抚养权为主、最大化财产分割利益为辅”的诉讼策略,并全程主导了调解谈判。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严倩律师充分论证了原告作为两个孩子母亲长期承担主要照顾责任的事实,并准备了详细的抚养计划、收入证明及居住条件等材料,最终成功争取到两名子女均由原告直接抚养,且被告需按每月8000元(每人4000元)的标准支付生活费,同时医疗费、教育费、培训费、商业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双方各担50%,大大降低了原告未来的单方抚养压力。
在财产分割方面,本案涉及深圳宝安区核心地段房产、湖南XX、XX轿车、公司名下XXX商务车以及两家公司的股权。严倩律师通过多轮谈判,成功促成以下有利方案:深圳XX及湖南房产均归原告所有;原告名下的XX轿车归原告且无需向被告补偿;被告持有的广东某文XX公司70%股权全部转归原告所有;原告持有的另一家公司29%股权虽转归被告,但双方约定两家公司截至股权过户之日的应分净利润各享50%,确保了原告对公司过往经营收益的分配权。此外,双方各自名下的账户资金及理财归各自所有,避免了繁琐的余额分割。
在探望权安排上,严倩律师为客户争取到非常具体且可操作性强的方案:非寒暑假期间被告每周仅可带走孩子24小时;寒暑假期间被告可带走三分之二时间;法定节假日按单双数年轮换;除夕也按单双数年分配。这一安排既保障了孩子与父亲的亲情联系,又确保了原告作为主要抚养人的主导地位。
整个调解过程高效有序,最终以调解书形式固定了全部协议内容,避免了漫长的诉讼及执行风险。
案件结果
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准予离婚:原告李XX与被告周某某自愿离婚。
子女抚养:婚生子周某某、婚生女周某某均由原告李XX直接抚养;被告周某某按每个孩子每月4000元(合计8000元/月)标准支付生活费至子女分别年满18周岁;医疗费、教育费(含学费、校外培训费)、商业保险费由双方各承担50%,每年1月结算上一年度费用。
探望权:非寒暑假期间被告每周可带走子女共同生活24小时;寒暑假期间被告可带走三分之二时间;法定节假日及除夕按单双数年轮换安排;被告自行承担共同生活期间的费用并负责接送。
财产分割:
深圳宝安区某房产(登记在被告名下)归原告所有,贷款由原告偿还,被告配合过户;
湖南新田县某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办理后续登记;
原告名下XX轿车归原告所有,无需补偿被告;
被告名下另一车辆归被告所有,贷款由被告偿还,无需补偿原告;
被告持有的广东某文XX公司70%股权归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变更登记;
该公司名下的XXX轿车由双方共同出售,扣除贷款及费用后收益归公司所有;
两家公司截至股权过户之日的应分净利润由双方各享50%;
原告持有的深圳XX公司29%股权归被告所有,原告配合变更登记。
债务处理:各自名下债务由各自承担;如一方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导致另一方代为清偿,可向对方追偿。
账户资金:各自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理财、公积金、社保账户内的现金及权益归各自所有。
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522.5元,由原告承担9761.5元、被告承担9761元。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