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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黄金37天辩护!北京XX据理力争,当事人成功不批捕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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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诈骗案黄金37天辩护!北京XX据理力争,当事人成功不批捕取保

  一、案件简介

  本案委托人系19XX年出生的湖北籍当事人A某,当事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立案侦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当事人家属在案件审查批捕关键节点,专程委托杨XX律师担任本案侦查阶段辩护人,全权处理涉案法律事宜。案件由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侦办,公安提请检察院逮捕后,检察院依法开展审查批捕工作,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涉案事实认定、涉案金额定性、嫌疑人主观犯罪故意是否成立等关键问题,若检察院批准逮捕,当事人将被羁押于看守所,后续定罪量刑风险大幅上升。家属委托杨XX律师的核心诉求为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帮助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脱离羁押状态。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家属与当事人委托后,杨XX律师第一时间预约会见在押嫌疑人,全面核实案件涉案细节、资金往来、参与经过等案件事实;梳理全案在卷线索,围绕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查找案件事实疑点,针对性撰写专业法律意见。在检察院审查逮捕法定时限内,杨XX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书面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主观犯意、涉案参与程度、涉案金额存疑、社会危害性偏低、具备取保监管条件等多角度阐述辩护观点,当面和办案检察官沟通案情,逐项就公安机关报送案卷中的事实瑕疵进行法理陈述,全力推动检察机关审慎审查逮捕必要性。

  三、处理结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采纳杨XX律师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依据检察机关不批捕结论,于20XX年X月X日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京公西取保字[20XX]XXX号),自20XX年X月X日起对当事人采取保证人担保模式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事人当日顺利解除看守所羁押、恢复人身自由,案件后续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四、律师价值

  黄金37天辩护见效:紧抓审查批捕黄金辩护期,精准提交法律意见,促成检察院不批捕,当事人成功取保获释,规避长期羁押风险。

  夯实案件有利基础:通过专业辩护锁定不批捕结果,为后续侦查阶段从轻处理、不起诉、缓刑辩护预留关键利好空间。

  高效落地当事人诉求:依托会见、文书、检院沟通全流程法律服务,圆满完成家属委托取保的核心目标。


  • 1970-01-01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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