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服刑期间离婚纠纷,律师助女方高效调解结案
审理法院信息: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陈XX(化名)与被告彭XX(化名)于2011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女儿彭X。婚后双方因故长期分居,至今已十余年,夫妻感情破裂,关系名存实亡。后被告因刑事犯罪被羁押于外省监狱。陈XX无法继续维持这段婚姻,遂委托冯静律师作为代理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婚生女由其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
办案经过:
冯静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情况:
应对特殊管辖: 本案被告被羁押于外省监狱,属于特殊地域管辖案件。冯静律师准确确定管辖法院为原告住所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顺利完成立案。
积极沟通协调: 因被告在监狱服刑,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冯静律师与法院、监狱管理部门多方协调,确保诉讼文书能够有效送达,并通过法院主持与被告进行沟通。
促成调解方案: 在法院主持下,冯静律师与被告方进行充分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保障当事人权益: 考虑到被告正在服刑、客观上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实际情况,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最终确定婚生女由陈XX抚养,抚养费由陈XX自行负担,避免了判决后无法执行的困境。
案件结果:
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属于达成和解。
调解结果摘要:
准予原告陈XX与被告彭XX自愿离婚。
婚生女彭X由原告陈XX直接抚养,抚养费(包括生活、教育、医疗费用)全部由原告陈XX负担。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陈XX承担。
调解理由:
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