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索赔10.5万,律师助劳动者调解快速获赔8万元
仲裁机构信息: 成都市新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情简介:
申请人余X(化名)系某食品公司(化名)职工。2021年3月,余X在公司车间正常工作时,左手小指不慎被输送带压伤。经医院诊断为左X指末节残短术后。2021年7月,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2021年8月,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其为伤残十级。因与公司就工伤待遇赔偿协商未果,余X委托冯静律师作为代理人,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05,402.54元。
办案经过:
冯静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情况:
明确仲裁请求: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详细核算各项赔偿项目及金额,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
积极沟通促成调解: 在仲裁委组织下,冯静律师与公司方进行沟通,阐明法律责任,推动双方达成和解意向。
争取一次性支付: 经过多轮协商,成功说服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万元,避免了分期付款带来的履行风险。
案件结果:
本案在仲裁委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出具仲裁调解书,属于达成和解。
调解结果摘要:
双方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30日解除。
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检查费等共计80,000元。
被申请人于2022年4月9日前转账支付至申请人账户。
此调解书为双方关于工伤待遇劳动争议的一次性终结处理。
调解理由: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仲裁委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