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64万余元假冒美妆销售刑事案|盈科温州缪茂康律师辩护全案获缓刑
一、案件详情
张三、李X、王五等人合伙开设工作室,通过线上直播渠道售卖假冒 XX 品牌化妆品,项目前期三人合伙经营,约定出资与股权分配比例,聘请赵X、孙X、周X三名工作人员分别从事客服、审单、助播等辅助工作。项目分两个经营阶段,前期合伙销售金额 270 余万元,其中一名合伙人中途退出,剩余两名负责人拆分独自经营,后续又分别产生数十万元销售额,全案涉案销售总额超 364 万元,仓储另查获货值 60 万元以上假冒化妆品及全套直播、电脑等作案设备。
案发后多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中一名合伙人主动投案,全案六名涉案人员被公诉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刑事公诉。李X委托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缪茂康律师担任该案一审辩护人。案件审理阶段,全部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文书,部分基层员工主动向法院退缴违法所得,主犯与商标权利人 XX 公司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并履行完毕。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全案被告人罪名成立,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范畴。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直播电商售假类商标刑事大案,涉案销售金额超 364 万元,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该涉案金额基准量刑区间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经缪茂康律师针对性辩护,结合全案自首、坦白、认罪认罚、赔偿权利人损失、积极止损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法院最终采纳辩护及公诉机关量刑意见,全案六名被告人全部成功判处缓刑,无一人实刑收监,涉案假冒货品依法没收销毁,涉案作案工具予以收缴,各被告人按判决缴纳对应罚金。
三、律师价值
1、量刑破局:涉案金额超 364 万,法定量刑偏高,缪茂康律师梳理案件事实,深挖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要件,结合涉案人员经营分工、地位作用区分罪责,助力当事人争取大幅降档量刑,实现缓刑关键结果。
2、民事联动处理:指导当事人对接商标权属方 XX 企业协商侵权赔偿,促成民事和解并取得被害方谅解,该谅解文书成为法院从轻判处缓刑的重要裁判依据。
3、庭审专业辩护:庭审围绕当事人主观恶性、实际参与程度、获利情况、悔罪表现发表辩护意见,辩护观点被审理法院全部采纳,顺利实现当事人缓刑诉求。
4、合规止损:协助当事人梳理罚金缴纳、违法所得退缴相关流程,优化财产刑处置方案,减少当事人额外经济损失。
四、适用场景
1、电商直播、实体店批发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
2、生产、贴牌加工假冒品牌产品,触犯知识产权类刑事犯罪案件;
3、共同团伙型知识产权犯罪,区分主从犯、争取从轻量刑、缓刑辩护案件;
4、涉商标侵权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和解、商标权利人谅解谈判法律服务。
五、服务指引
1、当事人因售卖假冒品牌产品被公安立案、刑事拘留、逮捕,可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开展看守所会见、案件阅卷工作;
2、辩护律师可协助对接商标权利人协商赔偿事宜,推进和解谅解,为从轻量刑创造条件;
3、针对团伙共同犯罪,律师可根据当事人岗位、分工、获利情况,区分主从犯,依法争取减轻处罚、缓刑;
4、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当事人合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优化量刑建议;一审阶段出庭辩护,全力争取缓刑、降档量刑等有利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