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7日,原告杨某某与被告豆某某签订《退出合伙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原告将自己持有的启梦国际幼儿园的33%股权全部有偿转让给被告,转让费总额为1150000元。协议还约定,该转让费分四期支付,第一期在该协议签订之日付50000元,第二期在2022年11月5日前付350000元,第三期在2024年2月底前付400000元,第四期在2025年2月底前付350000元。协议签订后,被告迄今为止共向原告支付转让费695000元,目前仍拖欠原告455000元转让费。
2022年9月7日,原告杨某某与被告豆某某签订《退出合伙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原告将自己持有的启梦国际幼儿园的33%股权全部有偿转让给被告,转让费总额为1150000元。协议还约定,该转让费分四期支付,第一期在该协议签订之日付50000元,第二期在2022年11月5日前付350000元,第三期在2024年2月底前付400000元,第四期在2025年2月底前付350000元。协议签订后,被告迄今为止共向原告支付转让费695000元,目前仍拖欠原告455000元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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