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武汉市人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为两名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张X系工厂在岗职工,姬XX担任张X一审辩护人。张X因婚姻矛盾、过往工友纠纷,在厂区持刀先后捅刺两名同事,二人经抢救全部身亡,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建议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被害人家属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要各项赔偿。
办案经过
姬XX全面阅卷梳理卷宗、尸检报告、证人笔录,多次会见被告人核实案发起因、作案细节;从自首、初犯偶发、矛盾诱因、无预谋蓄意行凶等多角度组织辩护思路,庭审重点围绕法定从轻要件展开辩护,同时就民事赔偿项目逐项抗辩,剔除不合理索赔诉求。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张X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仅赔付两家家属丧葬费、交通费各 43239 元,驳回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其余民事主张。 裁判依据《刑法》232、67 条等,被告人虽构成自首,但作案手段残忍、致两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无被害谅解,不予从轻;附带民事依照刑诉司法解释划定赔付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