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单位: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被不起诉郑X,因妻子和被害人发生口角,前往工业园找对方交涉,情急之下持剪刀划伤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刑拘后取保,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姬志文律师受托担任辩护人。
办案经过
姬志文律师核实案件起因、伤情鉴定、到案经过,主导双方协商赔付,协助当事人全额赔付 7 万元,顺利拿到被害人书面谅解;结合自首、认罪认罚、民间琐事引发冲突等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
案件结果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据《刑法》37 条、《刑诉法》177 条第二款,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情节轻微,具备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多重从宽情节,无需追究刑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