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法院、裁判时间
审理法院: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裁判时间:2023 年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第三人刘X与被告杨X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法院查封了位于当地安居XX的两套拆迁安置房。该房产登记在原告王X与第三人刘X名下,依据拆迁安置协议,房产由王X、刘X及两名子女四人按份共有,每人享有 25% 的产权份额。
王X得知房产被整体查封执行后,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中止全部执行措施,但该异议被法院裁定驳回。王X不服裁定,随即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法院停止对整套房屋的执行,同时主张即便执行,范围也不得超过房产价值的 25%。庭审中,被告杨X提出抗辩,认为法院查封程序合法,且原告存在诉讼主体瑕疵等问题;第三人刘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为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财产权益,原告王X委托潘士琦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案件核心争议
1. 原告作为房产共有人,是否有权请求法院停止对整套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
2. 涉案共有房产被查封后,强制执行的份额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三、案件结果
前后结果对比
1. 执行异议阶段:原告提出中止全部房产执行的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房产仍处于整体待执行状态。
2. 潘士琦律师代理诉讼后: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① 驳回原告要求停止整套房屋执行的诉讼请求; ② 明确对涉案两套房产的执行范围,限定为房产价值的 25%; ③ 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最终法院仅针对被执行人享有的份额进行处置,依法保护了原告及其他共有人名下 75% 的房产权益。
四、律师价值
1. 固定权属证据,厘清共有关系
律师全面收集拆迁安置协议、不动产登记资料、社区证明等证据,完整佐证案涉房产属于四人按份共有、每人占比 25% 的事实,为划分执行份额筑牢事实基础。
2. 精准适用法律,区分执行规则
结合民事执行、物权相关司法解释,向法庭阐述共有财产的执行原则:法院可以查封共有财产,但仅能处置被执行人对应的财产份额,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适用逻辑清晰。
3. 针对性抗辩,反驳对方观点
针对被告提出的查封合法、诉讼主体不适格等抗辩意见逐一回应,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予以驳斥,有效削弱对方主张,保障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合理提出诉求,平衡各方权益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调整诉讼思路,既客观说明无法整体阻却执行的法律现状,又重点主张限定执行份额,在债权人权益与案外人合法物权之间寻求平衡,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5. 应对缺席庭审,完善庭审环节
针对第三人不到庭的情况,完整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部庭审流程,确保案件审理不受影响,推动法院作出公正裁判。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 适用咨询场景
1. 个人共有房产因他人债务被法院查封、强制执行,需要提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维权;
2. 拆迁安置房、夫妻共同房产、家庭共有房产遭遇司法执行,对执行范围、份额划分存在争议;
3. 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需要通过诉讼继续主张实体权利;
4.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衍生出的房产执行类纠纷。
�� 法律服务指引
案外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共有财产执行纠纷、不动产权属争议等案件,均可预约潘士琦律师咨询。律师可提供证据梳理、法律分析、诉讼方案制定、全程庭审代理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依法划分财产份额,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