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案例武汉推荐柯志军律师
一、案例标题
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
二、审理法院信息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三、案情简介
三名被告人分工合作,通过网络渠道非法收集公民账号、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利用技术手段违规解封网络账号并对外接单牟利,涉案信息数量大、非法获利数额较高,相关账号还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造成被害人巨额损失。三名被告人案发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共同赔偿被害人损失,均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一人主动投案,一人协助警方抓获同案人员。
四、办案经过
检察机关审查后提起公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各被告人当庭认罪。辩护律师结合自首、坦白、立功、从犯、退赃退赔、社区矫正评估意见等情节发表辩护意见,法庭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后进行评议。
五、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三名被告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各人犯罪情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同时处以对应罚金;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涉案扣押设备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判决理由:三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罪名成立。综合考量自首、坦白、立功、从犯、全额退赃、赔偿损失、认罪认罚及社区矫正评估结果,结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对三人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