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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亮律师成功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全额追回欠付经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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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指出食堂负责人的结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相关法律责任应由所属公司承担,得到了两审法院的认可,成功排除了被告试图将付款责任转移给个人的抗辩思路,最终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全部诉讼目标。

案件详情

赵孟亮律师成功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全额追回欠付经营款项

案情简介

当事人曹X承包了某公司运营的多所学校食堂窗口并配套供应货物,合作过程中该公司拖欠窗口经营流水、供货款及卡机结算款等费用拒不支付。曹X多次沟通协商未果,遂委托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赵孟亮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清偿全部欠付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公司主张双方已签订撤场协议确认无债权债务纠纷,同时对承包协议真实性、欠付金额计算合理性等提出多项异议,拒绝承担付款责任。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公司向曹X支付欠付的全部款项及保全费用。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赵孟亮律师的案件价值

证据梳理精准抗辩:针对被告提出的“撤场协议已结清全部债务”的核心抗辩主张,精准定位协议指向的其他项目属性,通过转账记录附言、款项对应关系等证据有力反驳了对方的抗辩理由,明确案涉欠款并不在该协议结清范围内。

证据链构建完整:系统梳理微信对账记录、结算明细、沟通录音等多类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清晰证明欠付款项的构成和金额,有效回应了被告对金额真实性、计算合理性的质疑,让法院采信了当事人主张的全部欠款事实。

法律适用主张准确:明确指出食堂负责人的结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相关法律责任应由所属公司承担,得到了两审法院的认可,成功排除了被告试图将付款责任转移给个人的抗辩思路,最终帮助当事人实现了全部诉讼目标。


  • 1970-01-01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上诉人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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