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础背景与争议焦点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我方与被告存在长期业务往来,被告拖欠大额货款,出具欠条承诺还款后仍未履行,我方起诉追偿,被告对欠款金额提出异议并请求分期还款。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
1、被告主张账目未核对、部分记录丢失,欠款金额是否准确;
2、被告以经济紧张为由请求分期付款,是否应得到支持;
3、欠款金额的最终确认,以及逾期利息的起算点与计算标准。
鼎来律所民商团队代理我方,以完整证据链锁定债权,灵活调整利息诉求,成功全额追回货款及律师费,实现权益最大化。
二、案件基本事实
1、长期业务与欠款确认
我方与被告存在长期买卖合同业务往来,双方通过滚动结算确认账务。经对账核实,被告累计拖欠我方货款共计306272 元。
2、欠条出具与违约事实
2024 年 9 月 2 日,被告自愿出具《欠条》,明确确认上述欠款金额,并承诺分期偿还该笔货款。但《欠条》出具后,被告未按承诺偿还任何一笔款项,经我方多次催讨,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3、诉讼启动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方依法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逾期利息及我方支出的律师代理费,同时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确保管辖合法确定。
三、被告主要抗辩观点
1、对欠款金额提出异议,主张双方账目未完全核对,且部分交易记录丢失,认为欠款金额可能不准确,不应按我方主张的 306272 元支付;
2、抗辩自身经济状况紧张,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请求法院主持双方协商,同意其分期偿还欠款;
3、对我方主张的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点提出异议,认为利息标准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减。
四、我方(原告)核心抗辩意见
1、构建完整证据链,锁定欠款金额
我方提交 “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催款记录)→ 双方确认的对账单 → 被告出具的《欠条》” 完整证据闭环,清晰证实双方长期业务往来、对账过程及欠款金额,确凿证明被告拖欠货款 306272 元的核心事实。
2、明确《欠条》的法律效力,反驳模糊抗辩
强调《欠条》系被告自愿出具,是其对双方长期滚动账务的最终确认与还款承诺,内容明确、形式合法,应作为认定本案债权债务关系的核心依据;被告以 “账目未核对、记录丢失” 为由提出的抗辩,无任何具体证据支持,属于模糊抗辩,依法不应采纳。
3、合理调整利息诉求,确保获得支持
诉讼中,我方主动将双方约定的高息调整为 LPR 四倍的合理标准主张,既体现了诉讼合理性与技巧,也契合司法保护范围,确保逾期利息诉求能够获得法院支持。
4、主张律师费有明确依据
《欠条》中明确约定 “维权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我方主张的 15000 元律师代理费,系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有明确的合同依据,依法应由被告承担。
五、法院审理与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全面采纳我方核心抗辩意见及证据,依法判决如下:
1、判令被告向我方支付拖欠货款306272 元;
2、判令被告向我方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 元;
3、判令被告支付相应逾期利息,以 306272 元为基数,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12% 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4、案件受理费 3353 元,由我方负担 387 元,被告负担 2966 元。
六、本案代理核心价值总结
1、固化债权凭证,锁定核心事实
通过被告出具的《欠条》,将双方长期滚动的欠款关系固化为无争议的债权凭证,结合完整的证据链,彻底打消被告对欠款金额的异议,为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2、灵活运用诉讼技巧,提升诉求支持率
主动预判利息过高可能面临的调减风险,将约定高息调整为 LPR 四倍的合理标准,体现诉讼合理性,成功获得法院支持;同时依托《欠条》约定,确保律师费诉求有明确依据,实现权益最大化。
3、合理选择管辖法院,规避程序风险
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虽增加了一定差旅成本,但有效确保了管辖法院的确定性,避免因管辖争议导致的程序拖延,加快案件审理进程,高效实现债权。
七、办案启示
长期买卖合同纠纷(滚动欠款)维权关键:
1、长期业务往来中,务必定期对账,留存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对账证据,最终通过《欠条》等形式固化欠款金额,避免后续金额争议;
2、签订欠条或合同中,明确约定维权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为后续主张相关费用提供直接合同依据;
3、若双方约定利息过高,可主动调整为LPR 四倍等司法保护上限标准,提升利息诉求的支持概率;
4、选择管辖法院时,优先考虑能够确保管辖确定、避免程序拖延的法院,即便增加少量成本,也能提升维权效率,确保权益快速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