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买卖合同纠纷|鞋材供货后被告拖欠货款,证据完备促成法院调解,条款护航债权实现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江西鼎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线
江西鼎来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一、案件基础背景与争议焦点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向被告供应复合鞋用材料,原告依约履行全部供货义务后,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长期拖欠未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我方作为原告代理方,依托完整证据链锁定被告欠款事实,在法院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分期还款方案并设置逾期违约条款,最大限度保障原告合法债权实现。

本案审理核心(争议焦点):

1、原、被告之间的复合鞋用材料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供货义务、被告欠付货款的事实能否确认;

2、被告对欠付货款本金无异议,双方就付款期限、逾期付款责任及案件受理费分担如何协商确定;

3、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何设置逾期加速到期条款以保障债权实现;

4、法院需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损害第三方合法利益。

鼎来律所商事纠纷团队代理我方当事人(原告),全程围绕证据固定、调解方案协商、债权保障条款设计三大核心展开代理工作,高效促成调解结案,圆满完成委托事宜。

二、案件基本事实

2024年5月,被告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原告采购复合鞋用材料,双方就材料规格、供货数量、货款金额及付款方式等达成合意,形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

合意达成后,原告严格按约定履行供货义务,足额向被告交付符合约定的复合鞋用材料,被告已确认收货。但被告仅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经原告核对确认,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26082元未支付。

原告针对该笔欠付货款,多次通过合法方式向被告催收,要求其足额支付剩余货款,但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未履行任何付款义务。

原告催收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债权,于2024年12月23日向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支付欠付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组织双方调解,被告对欠付货款本金无异议,双方就付款期限、逾期责任等相关事宜展开协商,我方依法发表代理意见,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三、被告主要主张意见

被告对欠付原告货款本金26082元的事实无异议,认可原告已按约履行供货义务,其未足额支付货款系自身资金周转原因。被告主张希望与原告协商分期支付货款,请求原告适当放宽付款期限,同时请求减免部分逾期付款损失,协商确定案件受理费的分担方式,愿意配合法院达成调解协议。

四、我方(原告)核心主张与抗辩思路

我方结合案件事实、相关法律规定及提交的证据,明确核心主张方向,制定清晰的代理思路,在保障原告权益的前提下配合法院调解,具体如下:

1、核心主张:被告欠付原告货款26082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应全额支付该笔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要求被告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明确每期付款金额及期限;设置逾期加速到期条款,若被告任一期逾期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后续逾期利息损失;本案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承担,减轻原告维权成本。

2、代理与抗辩思路:庭审及调解过程中,我方重点围绕“欠款事实确认、债权保障、调解方案严谨性”三大核心展开,精准回应案件争议焦点。一是提交供货凭证、对账单、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充分证实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约履行全部供货义务,被告欠付货款26082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对此亦无异议;二是主张被告长期拖欠货款未付,已构成违约,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认截至2024年11月20日的逾期付款损失为373.48元;三是在法院主持下,与被告协商分期还款方案,兼顾原告债权实现与被告履行能力,确定分三期支付全部款项(货款+逾期损失);四是重点强调债权保障,坚持设置逾期违约条款,明确若被告任一期未足额按期履行,原告有权就所有未履行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后续逾期利息,从根本上降低回款风险;五是主张本案诉讼费用系因被告违约引发,应由被告承担,最终协商确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已垫付的原告,进一步降低原告维权成本。

3、证据支撑:全面提交供货凭证(佐证原告履约事实)、对账单(佐证欠付货款金额)、催款记录(佐证原告催收事实及被告违约事实)等核心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闭环,为我方核心主张提供坚实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促使被告认可全部欠款事实,配合达成调解协议。

五、调解结果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经审查,确认案涉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第三方利益,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具体调解结果如下:

1、货款及逾期损失支付:被告应支付原告货款26082元及截至2024年11月20日的逾期付款损失373.48元,合计26455.48元,分三期履行:2025年1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8000元、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余款8455.48元;

2、逾期违约责任:若被告逾期履行任一期的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所有未履行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以未履行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4.65%支付自2024年11月21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3、诉讼费用分担:本案案件受理费231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先行垫付),由被告于2025年1月2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4、协议效力:本调解协议经各方签名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协议。

补充说明:本案通过法院调解高效化解纠纷,既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又明确了被告的付款义务及逾期责任,设置的逾期加速到期条款为原告债权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高效维权的代理目标。

六、本案代理核心价值总结

1、证据链条完整扎实,是促成调解的核心前提:供货凭证、对账单、催款记录相互印证,直接锁定被告欠付货款的事实,被告无异议,为调解谈判奠定绝对优势,大幅提高调解效率;

2、以调解为路径,实现高效维权:在证据确凿的基础上,配合法院调解,既节省了原告的时间成本和维权成本,又快速确定了还款方案,避免了判决后可能出现的上诉、执行拖延等问题;

3、严谨设计调解条款,最大化保障债权安全:不仅明确分期还款节点,更设置“逾期加速到期+利息惩罚”双重条款,从制度上约束被告按期履约,有效降低后续回款风险,确保原告债权能够顺利落地;

4、合理主张诉讼费用分担,降低原告维权成本:通过协商确定由被告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并直接支付给已垫付的原告,进一步减少原告的经济支出,实现权益最大化保护。

七、办案启示

买卖合同纠纷(鞋材供货、拖欠货款类)办案关键:

1、商事供货合作中,务必留存完整的供货凭证、对账单、结算记录等,明确货款金额、付款期限,一旦出现拖欠货款情形,可直接作为起诉及调解的核心依据,避免因证据不足陷入被动;

2、货款拖欠后,应及时催收并留存催款记录,既可以督促被告履行付款义务,也可以作为后续主张逾期付款损失的重要依据,明确被告的违约事实;

3、对于被告无异议的欠款案件,优先选择法院调解结案,高效化解纠纷,但调解协议中必须明确“分期还款节点、逾期加速到期条款、逾期利息”,避免口头约定,确保债权有保障;

4、诉讼费用的分担可在调解中协商确定,对于因被告违约引发的诉讼,应积极主张由被告承担全部或主要诉讼费用,降低自身维权成本;

5、调解结案后,需严格监督被告的履行进度,建立履行台账,一旦出现逾期迹象,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按协议主张全部剩余款项及逾期利息,确保胜诉(调解)权益真正落地。


  • 1970-01-01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江西鼎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江西鼎来...律师
5.0分热情执业:5年
江西鼎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31360000****640X7 执业认证
  • 江西鼎来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刑事辩护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上饶饶商总部基地7栋11楼
江西鼎来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9月正式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鼎新革故,继往开来”的奋斗精神,稳步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品牌...
  • 153 7425 9568
保存到相册